请问保险中的物上代位与委付制度的区别是什么?

2条回答来源:维思迈财经2020-10-02

香槟and希范

2022-04-27 15:29:24活跃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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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全损与推定全损的区别:(1)前者指物质上的完全灭失,后者则侧重于从经济价值上来考虑保险标的物的恢复和修理是否划算。(2)前者被保险人无需办理委付就可以要求保险人按照全部损失承担赔偿作用,而后者,被保险人要么向保险人发出委付通知书,按全损要求索赔,要么不提出委付,由保险人按照部分损失赔偿。全手打哟亲;

香槟and希范

2022-05-20 08:44:30活跃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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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求偿权是在保险法中规定,保险代位求偿权又称保险代位权,是指当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旦常测端爻得诧全超户造成的损失,依法应由第三者承担赔偿责任时,保险公司自支付保险赔偿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的限度内,相应地取得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保险代位权是各国保险法基于保险利益原则,为防止被保险人获得双重利益而公认的一种债权移转制度”,通常认为保险代位权其实质是民法清偿代位制度在保险法领域的具体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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