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双重劳动关系社保问题30分

2条回答来源:维思迈财经2021-01-19

香槟and希范

2022-01-25 15:24:04活跃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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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你所叙述的来看。而且这里的职工并没有局限于非全日制劳动关系,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职工发生工伤,按照原劳动保障部《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函[2004]256号)第一条的规定,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你的新单位所做的也并不违法,职工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目前,我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中并未对双重劳动关系中的社保问题作出规定,只是享受待遇时只能存在一份待遇,即受到伤害时工作单位参加的工伤保险关系中获得赔偿,但我找到一条法律,劳动者可以参加两份工伤保险。这就明确了双重劳动关系中是可以存在双重工伤保险关系的,但从实践来看是不允许双重社保问题的,也包括全日制劳动关系;

2023-02-06 19:30:54活跃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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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双重劳动关系是劳动关系的一种表现形式,我国现行法律对多重劳动关系持肯定态度。《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其次,《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再次,《劳动合同法》第88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本法第11条、第101条的规定支付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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