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2条回答来源:维思迈财经2021-02-13
香槟and希范
2022-04-10 21:43:10活跃答主《企业会计准则》是否编制合并报表是看是否取得实质性控制。我个人认为:你说的这两种情况下的控制并没有实质的法律事实,仅是出资人指定,然而A和B公司之间并没有投资于被投资的事实关系,仅属于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并不需要编制合并表。
香槟and希范
2022-01-18 05:04:36活跃答主是的,如果3者间的业务最终卖给了外人,就实现了真正利润,无需调整。如果年内仍有相互销售的存货在3家公司内(如母公司A将80元的货以100元卖给B,目前存货仍在B的仓库中未卖出去),则要在合并利润表中减少A销售收入100,减少B采购成本100;在合并负债表中的盈余公积中减少利润额20,存货中也减少利润额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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