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4条回答来源:维思迈财经2021-02-12
香槟and希范
2022-01-16 11:23:34活跃答主薪资比例制度更适合中国社保支付,薪资比例支付鼓励多缴多得,有利于社保收费的持续增长,绝对金额制度是时代的退步,不利于持续发展
香槟and希范
2022-03-17 08:49:23活跃答主这是我国票据法律灵活性的表现。确定的金额,是支票的绝对必须记载事项,缺了金额,就是无效支票。但是,支票在使用前,往往不知道准确的金额是多少,为了促进支票的流通使用,我国票据法又规定,支票的金额可以经出票人授权,进行补记。就是出票人可以先不记载金额,等到金额确定了以后,再补记金额。但是没有金额的支票,是不能使用的,这和支票绝对记载事项的规定,并不冲突。只是金额和其他事项并不是同时记载,稍微迟后而已。
香槟and希范
2022-05-07 14:57:19活跃答主没有区别。法律效力一样,就是记载人不一样,一个是由出票人记载,一个是由收款人根据授权补记。根据我国《票据法》第85条规定,支票确定的金额是支票的绝对记载事项,欠缺金额,支票无效。由于支票是一种支付工具,具有方便灵活的特点,广泛用于日常经济生活,但是在使用中,事前往往发生难以确定支票金额的情况,如果必须要求出票时记载上确定的金额,就会发生大量支票金额与所用金额不符的情况,给支票的使用带来不便。因此,我国《票据法》第86条又规定,支票的金额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以解决现实生活的难题,极大的了促进了支票的使用和流通。
香槟and希范
2022-04-08 06:46:15活跃答主这句话是刚好相对的,前面是比较绝对的话,相互占有,而后面则是比较随和自由的话,从哲学角度是刚好对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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