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3条回答来源:维思迈财经2021-07-24
香槟and希范
2022-01-14 19:32:50活跃答主缓刑是指对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确实不致于再危害社会的犯罪分子,在一定的考验期内,如果没有再犯新罪,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的一项制度。你是同一案发回重审后又被判处缓刑的情况,不管两次判缓刑的期限是否一致,原羁押期仍然可以折抵刑期。
香槟and希范
2022-01-11 11:46:09活跃答主如果再审后判的是实刑的话,应当撤销缓刑,已经过去的刑期考验期,不能折抵刑期,但是宣告缓刑前的先行羁押期应当折抵刑期。对于再次判定为缓刑的,则参照《刑法》77条的精神,以及参考刑法第70条之规定。已经过去的缓刑考验期,应当计算在最终判决确定的缓刑考验期限内。
香槟and希范
2022-03-21 11:39:54活跃答主判缓刑,先前关押的35天,算进去。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刑法》第四十五条 【有期徒刑的期限】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第四十六条 【有期徒刑与无期徒刑的执行】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与折抵】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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