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3条回答来源:维思迈财经2021-10-22
香槟and希范
2022-03-17 19:52:28活跃答主借条上的规定日期内也就是一个月的使用期限,那么该借条中心权限是当超过了规定还款时间外所付给被借款人的3%利息。那么你没及时换清债务就是违约,所以要承担3%的利息。那么其中所牵涉的担保人的责任问题,只要在欠条中达成了三方的当事人各自履行责任的期限内并在借款人没有全部把债务还清前,借款人和被借款人还有担保人永远脱离不了干系,其责任直到还请债务为止。另外;从相关借贷法律规定方面谈;被借方在规定还款时间内已经及时的向法院提起了违约诉讼,但被借款人已经违背了国家规定的民间借贷(不允许超过国家银行贷款利息的4倍)。注;只,不起法律效力,纯属闲谈!
香槟and希范
2022-05-05 01:56:48活跃答主重写的欠条,写的借款时间要是2010,没有必要再还以往的利息。估计你老爸写欠条时间是2010,内容提到借款时间是2004,你确实已经会给他以往利息,是吗?要是这样,就太冤了。欠条有没有写出借款利率问题啊?这是一个方面。怎么就不知道写既往利息已经付清啊?吃一堑长一智吧。
香槟and希范
2022-03-25 10:51:11活跃答主1、利息是否支付可以在法官的辅助下双方协商(其实法院在前期都是做和事老的),对方不收利息是建立在你不违约的情况下的,你不还钱已造成违约,对方可以要求你付利息的。2、诉讼费按理是由你来支付,因为本案是因为你不还钱而引起诉讼的3、诉讼费按我们这边的规定是,调解成功的话,按标准的一半收。我司可以办佛山顺德房产抵押贷款部分地区的按揭房可二次抵押,请电用户名注:无事前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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