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卖车以后,未办过户手续,但第三方仍在未买保险的情况下运营,发生交通事故,请问现由谁负责赔偿责任?

3条回答来源:维思迈财经2021-06-24

香槟and希范

2022-05-12 13:48:26活跃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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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发生后,以该机动车未办理交强险合同变更手续为由主张免除赔偿责任的一般情况下,只要车辆没有改变用途,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保险公司就应当在保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另行起诉请求投保义务人按照重新核定后的保险费标准补足当期保险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机动车所有权在交强险合同有效期内发生变动。前款情形下,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机动车在交强险合同有效期内发生改装、使用性质改变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的情形,发生交通事故后;

香槟and希范

2022-02-20 12:19:06活跃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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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侵权责任法》第50条之规定,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未办理过户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由受让人承担责任,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

香槟and希范

2022-01-12 06:38:13活跃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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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及您的描述。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您实在担心,您可以去找找买摩托车的人,补签相关的买卖协议,或者及时办理摩托车的过户手续我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条规定,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如果买受人驾驶您转让的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一般情况下,您只要证明驾驶人员不是您(这个从事故的责任认定书可以查明)、您已将摩托车卖给对方(车辆一直由买受人使用的事实),您是不承担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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