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2条回答来源:维思迈财经2020-05-29
香槟and希范
2022-02-14 01:38:38活跃答主一般是:“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 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下列利息支出,准予扣除:(一)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二)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据此,以个人名义的贷款利息在汇算清缴时,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在税前扣除;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应由税后利润负担。请参
香槟and希范
2022-02-15 07:52:51活跃答主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下列利息支出,准予扣除:(一)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二)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二、企业向股东或其他与企业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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