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的第三者问题。

2条回答来源:维思迈财经2020-09-26

香槟and希范

2022-04-09 16:20:02活跃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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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三)仍有不足的先由交强险赔偿,不足部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再按照责任比例由双方当事人分担,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香槟and希范

2022-02-19 22:34:13活跃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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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险和第三者都是针对对方的,有事也不是大问题,乘客险够用,如果车和车,则由对方先赔付交强险10000医药费,自身损伤有驾驶员和乘客险,不过没第三者金额多,一般来说开车的和电瓶车发生事故,开车一般没事,超出部分根据事故认定责任分摊,所以一般也不用自己承担太多,要实在不放心可以选择一份意外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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