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经常居住地在城镇的农村居民因交通事故伤亡如何计算赔偿费用的复函

共2条回答来源:维思迈财经2021-04-02

香槟and希范

2022-01-31 17:24:17活跃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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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经常居住地在城镇的农村居民因交通事故伤亡如何计算赔偿费用的复函》,在城镇居住、生活、经商、工作一年以上可按照城镇标准计算。什么城镇一体化(户籍改革)取消城镇户口、农村户口,统称居民户口、家庭户口,都没有用。但好像有个别省高院明确行文不分城镇户口农村户口了。

香槟and希范

2022-04-18 02:44:34活跃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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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明确规定,如受害人的户口是农村户口,在城市经商、居住,其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地均为城市,有关损害赔偿费用应当根据当地城镇居民的相关标准计算,具体委托律师代理。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经常居住地在城镇的农村居民因交通事故伤亡如何计算赔偿费用的复函[2005]民他字第25号:经研究,答复如下: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和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应当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结合受害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等因素,确定适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消费性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的标准。本案中,受害人虽然农村户口,但在城市经商、居住,其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地均为城市,有关损害赔偿费用应当根据当地城镇居民的相关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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