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期间社保规定

3条回答来源:维思迈财经2023-06-08

2023-06-08 08:00活跃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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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刑人员刑满释放后可以继续缴纳社保。

1、国家对服刑人员养老保险有相应的规定,职工被判刑或劳教的,服刑或劳教期间,个人账户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予以保留,并继续按记账利率计息;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之后,个人账户储存额按银行同期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利率计息。

2、职工被判刑或劳教,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后释放,“中人”缴费年限满10年、"新人"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以办理退休手续,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其中基础养老金按第35条规定处理。

"中人"缴费年限不满10年,"新人"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其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3、职工退休后被判刑或劳教的,服刑、劳教期间不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刑满释放恢复政治权利或劳教期满后的基本养老金按服刑、劳教前的标准发放,以后按规定正常调整。退休人员被判有期徒刑缓刑未剥夺政治权利的,可以继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缓刑期间基本养老金不作调整。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计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2023-06-08 08:00活跃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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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服刑期间的社会保险规定如下:一、服刑期间,犯罪人员仍有参加社会保险的义务,但参加范围和缴费标准有所不同。二、服刑期间,犯罪人员仍可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但具体待遇标准受到社会保险制度的规定。三、服刑期间,犯罪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应当由服刑机关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并由服刑机关负责实施社会保险待遇。四、服刑期间,犯罪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其社会保险费用应当在服刑机关按照规定报送有关部门,并由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统一结算。五、服刑期间,犯罪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其社会保险待遇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给予,并由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统一结算。总之,服刑期间社会保险规定最新的中文答案是:犯罪人员仍有参加社会保险的义务,但参加范围和缴费标准有所不同,其社会保险费用和社会保险待遇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统一结算。

2023-06-08 08:00活跃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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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被依法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或者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由监狱管理机关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代其缴纳社会保险费。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的人员,在服刑期间,由实施刑罚的监狱管理机关代其缴纳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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