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3条回答来源:维思迈财经2023-07-10
2023-07-10 15:00活跃答主
农村慢性疾病补助政策标准具体如下:1、起付标准:(1)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起慢性病付标准为200元。定点专科医院中的一级医院慢性病起付标准为200元,二级医院起慢性病付标准为400元。在起付标准以上、门诊慢性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按比例报销,门诊统筹基金支付50%;(2)患有两种或两种以上门诊慢性病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确定年支付限额,在此基础上每人每年支付限额增加200元;(3)门诊慢性病患者住院期间不能同时享受门诊医疗待遇,核算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时,门诊医疗费用与住院医疗费用合并计算;(4)门诊特殊疾病医疗待遇按住院标准执行,一个参保年度内只计算一次起付线,起付标准按照就诊医院级别标准执行。2、慢性病补助对象。包括包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的参保人。灵活就业的个体参保人均可享受慢性病补助;3、慢性病补助标准:(1)2019年慢性病补助标准类型病种补助标准在职职工退休(职)人员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及70岁以上退休人员一类、高血压二期、高血压三期起付标准:1200元起付标准;1000元起付标准;800元。(2)冠心病(心绞痛、心肌梗塞)补助比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70%;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60%。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第三十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2023-07-10 15:00活跃答主
农村社会保险慢性病标准是指农村居民参加社会保险时,政府认可的慢性病症状及其相关治疗费用的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农村居民参加社会保险的慢性病症状和相关治疗费用的标准由国家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农村居民参加社会保险的慢性病症状和相关治疗费用的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目前,农村医保慢性疾病标准主要包括: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慢性肾炎、慢性肝炎、慢性支气管炎、慢性鼻窦炎、慢性咽炎、慢性胃炎、慢性肺炎、慢性痢疾、慢性支气管肺炎、慢性肺结核、慢性支气管炎、慢性鼻炎、慢性腹泻、慢性支气管炎、慢性肠炎、慢性肝硬化、慢性胰腺炎、慢性肾病、慢性心力衰竭、慢性痛风、慢性关节炎、慢性脊柱病等。
2023-07-10 15:00活跃答主
农村社保慢性病标准指的是农村居民医疗保险对于慢性疾病的报销范围和比例规定。具体的慢性疾病包括但不限于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慢性肾病、恶性肿瘤等。不同地区和不同保险机构对于慢性疾病的标准和报销比例也有所不同,需要具体查询当地的相关政策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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