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3条回答来源:维思迈财经2023-07-09
2023-07-09 11:58活跃答主
缺德坑人的中国人寿保险业做的事情应该是在投保人遇到灾难的时候,予以财力上的保障和补偿,属于雪中送炭,而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做的却是釜底抽薪,把老年人的养老钱骗去为老人的孙辈买巨额保险,使得老人生命最后时段的保命钱无着落:我母亲在合肥,今年已经70多岁了,中国人寿合肥分公司邵某某硬是鼓动我母亲买“金彩明天”,按保险条款,投保范围是:凡出生30日以上、57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我母亲早已经超出这个年龄范围。邵某某就让我母亲用外孙女的名字投保,钱是我母亲出的,一年交6万元,连续交三年,一共18万。现在我母亲是尿毒症患者,一周要血液透析2—3次,虽然可以报销一部分,但是自己也要负担不少。保险合同约定,我母亲要到第七个年头才能够拿到第一笔生存保证金(基本保险金额的9%),我大致算了一下,要33年左右,才能够拿回18万本金,我母亲现在的身体很差,靠血液透析维持生命,来日无多。这样的保险,她在生前基本得不到什么收益和保障。如果她有很多闲置的钱,愿意为外孙女投保,为另一说,可她仅仅是一名退休工人,没有很多的积蓄,又患有严重疾病,在未来的生命旅途中需要花费金钱的地方很多,这18万如果放在银行,随时可以取用。现在用这么一大笔钱为自己外孙女投保,万一她病重需要用钱,这个钱是拿不出来的啊。这是真正为老人着想吗?外孙女自有她的父母抚育成长,不需要老人用自己的养老金为其买保险吧?后来。老人知道这个险种是怎么回事,想退出,但合同规定:中途解除合同,只返回已经缴纳的保险金的60%,已经缴纳的6万元只能拿回来3.6万元(霸王条款),退出损失太大,继续缴纳,18万元钱就成了“死钱”,无法使用,进退两难!!而且,无处说理,因为,他们没有强迫老人签字,是我母亲自己签字的,他们就是这样钻了法律的空子。为了自己的工作业绩,不顾投保人的实际情况,游说欺骗老人购买不适合老人投保的险种,实在是不讲职业道德。也有违社会公德,如此继续这样下去,谁还敢买保险?中国的保险业又将走向何方?可怜的被欺骗还无处申诉的投保人家属2009年2月8日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2023-07-09 11:58活跃答主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中心支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保险服务。该公司拥有一支专业的团队,他们有着丰富的业务经验,能够给客户提供专业的服务。他们的服务范围涵盖了财产保险、人身保险、健康保险、旅行保险等。此外,该公司还提供免费的保险咨询服务,能够帮助客户更好地理解保险产品,从而为客户制定最佳的保险方案。总之,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中心支公司是一家具有丰富经验、专业服务的保险公司,可以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保险服务。
2023-07-09 11:58活跃答主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中心支公司是中国人寿旗下的子公司,成立于2000年,是一家专业从事财产保险业务的公司。公司经营范围涉及财产险、责任险、信用保证保险等多个领域,业务范围覆盖合肥市中心地区。该公司的产品种类比较齐全,服务质量也较为优质,但具体评价还需要结合个人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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