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3条回答来源:维思迈财经2023-07-09
2023-07-09 01:58活跃答主
太原市社保中心网站职工丧葬费的领取流程如下:一、申请材料:1.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 申请人与被保险人的关系证明;3. 被保险人死亡证明;4. 原发放丧葬费的支付凭证;二、申请流程:1. 申请人携带上述材料前往太原市社保中心窗口办理;2. 太原市社保中心核实申请人身份及与被保险人关系;3. 太原市社保中心核实被保险人死亡证明;4. 太原市社保中心核实原发放丧葬费的支付凭证;5. 太原市社保中心审核符合要求后发放丧葬费;三、注意事项:1. 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2. 如需补办材料的,应及时补办,以免影响审核发放;3. 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太原市社保中心。
2023-07-09 01:58活跃答主
太原市社保中心网站职工丧葬费的领取方法如下:1. 在职工去世后,其家属需要前往社保中心办理丧葬费申请手续。2. 准备好职工的身份证、户口本、工作证明等相关证件材料。3. 在社保中心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并提交所需的证件材料。4. 社保中心工作人员审核核实申请材料无误后,会将相应的丧葬费发放给申请人。需要注意的是,职工丧葬费的具体金额和发放标准可能会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申请人需具体咨询当地社保中心或相关部门。
2023-07-09 01:58活跃答主
法律分析:1、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丧葬补助费仍为2000元,一次性抚恤费由1000元调整为3000元。
2、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供养直系亲属的生活困难补助费:家居省辖市的,每人每月由100元调整为140元;家居县(市)、镇的,每人每月由80元调整为120元;家居农村的,每人每月由70元调整为100元。
3、职工退休后死亡的,其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抚恤费和供养直系亲属的生活困难补助费执行在职职工死亡的标准;职工按国务院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退职后死亡的,只发给丧葬补助费,其它待遇不予享受。
4、企业离休人员和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且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条件的退休老工人,死亡待遇仍按国家机关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四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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