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3条回答来源:维思迈财经2023-07-08
2023-07-08 20:58活跃答主
北京市社保补缴退休政策规定,参保人在缴费期内未满足社保缴费年限要求的,可以补缴社保费用来达到要求;退休人员在享受养老金的同时,也可继续参保缴费增加个人账户累计缴费年限及缴费金额。具体补缴标准和办理流程可以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2023-07-08 20:58活跃答主
北京市社会保险补缴退休政策规定,城镇职工、城乡居民以及有报酬经营个体工商户等职工在本市职工保险范围内,缴费满10年以上,满足一定退休条件的,可以申领补缴退休金。具体条件:1、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缴费满10年以上,年龄满60周岁(男性)、55周岁(女性);2、有报酬经营个体工商户:缴费满10年以上,年龄满60周岁(男性)、55周岁(女性),且有营业执照;3、有报酬家庭职工:缴费满10年以上,年龄满60周岁(男性)、55周岁(女性),且有家庭登记证明;4、缴费满10年以上,年龄满60周岁(男性)、55周岁(女性),且有参加职工福利保险记录的农民工。补缴退休金的申领流程:1、持相关证件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补缴退休金的申领手续;2、申请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等有效证件;3、经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给予补缴退休金。以上就是北京市社会保险补缴退休政策的相关规定,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2023-07-08 20:58活跃答主
自2021年7月1日起,本市2021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月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28221元。二、根据《关于降低本市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京人社养发〔2019〕67号)精神,2021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标准调整为本市上一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经核算,月缴费基数下限应为5644元。三、考虑2020年受疫情影响月缴费基数下限使用的是2019年标准,为适当减缓增幅,按照国家缴费下限两年过渡到位的要求,2021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月缴费基数下限执行5360元;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执行5644元。四、各类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月缴费金额。(一)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自2021年7月起,在市、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等社会保险代理机构以个人身份存档,且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以及在各街道(乡镇)政务服务中心缴纳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基数可以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下限和上限之间适当选择。未按期办理申报手续的,其202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将依据本人上一年度的缴费基数确定,低于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失业保险缴费下限的,以下限作为缴费基数。1.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28221元,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5644.2元,月缴纳失业保险费282.21元。2.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5360元,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1072元,月缴纳失业保险费53.6元。(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自2021年7月起,在市、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等社会保险代理机构以个人身份存档,且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以及在各街道(乡镇)政务服务中心缴纳社会保险的个人,月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460.9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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