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1条回答来源:维思迈财经2022-05-17
赵颖超
2022-06-08 07:47:37活跃答主意外残疾保险金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且在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导致被保险人伤残,我们除了按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外,还将按下列约定向被保险人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且在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导致被保险人首次在其年满70周岁前,且在年满80周岁后首个保单周年日(若本附加合同未在等待期内),并且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天内以该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10倍给付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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