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意人寿附加轻症保险

4条回答来源:维思迈财经2022-05-19

赵颖隽

2022-06-08 16:02:02活跃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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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意人寿附加轻症保险保险责任如下:1.重大疾病保险金:在等待期内经医院确诊发生附加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的,保险公司按照附加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2.轻症疾病保险金:在等待期内,经医院确诊发生附加险合同约定的轻症疾病的,3.身故保险金:在等待期内,不幸身故,保险公司附加轻症疾病保险金,合同终止。

龙小群

2022-06-04 23:26:18活跃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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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症保险责任终止。中意人寿附加轻症保险责任终止。

liangjiangjing

2022-06-03 17:29:46活跃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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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险合同附加轻症保险责任不同,同时附加轻症保险责任不同。轻症保险责任不同,区别是赔付的时间不同。轻症责任与附加险疾病保障责任相同。轻症保险责任通常是赔付保额的20般,但多数公司,会附加轻症责任交的是额外保额的30常。这种情况则不可以单独选择,要买的话需要增加保额。

嚣哭

2022-06-04 14:06:04活跃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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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意人寿附加轻症保险保障责任:(1)轻症保障:在保险期间,如果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即第90天)后首次发病,并经保险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院确诊初次患有本附加合同约定的轻症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保险公司将按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20(预先确诊时未满75周岁的,无息给付50万元轻症保险金。(2)轻症豁免保险费:在保险保障期间内,如果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首次发病并经保险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院确诊初次患有本附加合同约定的轻症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保险公司将豁免主险合同及同时保险公司所依附的主险合同剩余的各期保险费,主险合同继续有效。(3)轻症豁免保险费:在保险期间内,如果被保险人发生了轻症疾病,保险公司仍然按照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20(预先确诊时已满70周岁的,无息给付50万元轻症保险金,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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