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

来源:维思迈财经2023-07-11 03:58

一、了解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的政策

据国家税务总局介绍,自2019年起,对参加社会保险并扣缴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对其直系亲属(包括子女、父母、配偶)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支出,可以在其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专项附加扣除。具体扣除标准为每个孩子每月1,500元,即每年可以享受最高1.8万元的扣除。

二、哪些支出可以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

1. 托幼费用:托儿所、幼儿园等婴幼儿照护机构的服务费用可以享受扣除。

2. 保育人员工资:请到家中照顾婴幼儿的保姆、阿姨等人员的工资支出可以享受扣除。

3. 照护用品费用:用于婴幼儿照护的奶粉、尿不湿、洗衣液等费用也可以享受扣除。

三、如何申请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

1. 在个人所得税申报表上填报相关信息:从2019年开始,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通过所得税APP或电子税务局申报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即可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2. 准备好相关的证明文件:申请时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如托儿所、幼儿园等机构提供的收费发票,保育人员提供的工资收据等。

3. 注意申报时限: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限为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记得在规定时间内申报。

四、需要注意的事项

1. 扣除额度有上限:每个孩子每月最高扣除1,500元,每年最高可以享受1.8万元的专项附加扣除。如果照护支出超出了这个上限,无法享受额外的扣除。

2. 教育费用扣除与照护费用扣除不能重复享受:如果家庭同时有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支出和子女教育支出,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享受哪一项扣除。

3. 扣除的费用必须与婴幼儿照护有关:如果照护支出与婴幼儿照护无关或事实不属实,将被视为虚假申报,可能会面临税务处罚。

总之,了解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的政策,正确合理地申报相关的照护支出,既有助于减轻家庭负担,也有利于遵纪守法,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纳税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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