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4条回答来源:维思迈财经2020-11-18
龚常勇
2022-04-24 15:27:24活跃答主一、如何申请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后,职工或者现场人员应当立即向用人单位报告。用人单位应当在24小时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报告。自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由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申请人应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提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职工本人身份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二、如何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近亲属向做出工伤认定决定的同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人初次提出鉴定申请应填写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意见表,提交本人身份有效证明、工伤认定决定书以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相关病历、检查报告等医学材料。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并申报材料,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出的结论为最终结论。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做出之日起1年后,认为伤情发生变化的,可以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复查鉴定申请。三、如何申报工伤保险待遇1.工伤医疗费:用人单位持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书原件;医疗费票据红、蓝联;门诊提供病历复印件、门诊费用清单、处方底联及相关检查结果的复印件;住院提供首次病程、出院小结、住院期间检查费用报告复印件、住院费用汇总明细到社险分中心办理。2.康复性治疗费:在工伤职工医疗康复前,用人单位应先到社险分中心办理康复确认手续,并提供工伤医疗康复机构开出的《住院证》、康复评定、康复计划、时间和预计费用;工伤职工和用人单位的医疗康复书面申请。申报康复性治疗费时还需提供票据红、蓝联和费用明细清单。3.辅助器具配置费:用人单位持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天津市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鉴定确认表》原件到社险分中心打印《天津市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限额通知书》。工伤职工凭该通知书到协议配置机构配置辅助器具,凭配置机构出具的正式发票到社险分中心申请支付。4.住院伙食补助费:根据住院的天数计算伙食补助费与对应医疗费同期支付到用人单位。5.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交通食宿费:经办机构批准同意跨统筹地区就医的,用人单位应于该职工出院后15个工作日内向社险分中心申报,并提供交通费、住宿费的原始票据办理支付手续。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用人单位持《天津市劳动能力鉴定结论表》原件、《工伤伤残证》复印件及劳动能力鉴定收费票据到参保分中心办理待遇核定手续。7.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5-10级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应于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后7个工作日内向社险分中心申请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并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和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凭证。8.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1-4级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用人单位持《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原件和复印件或其他死亡证明到参保分中心核定丧葬补助金。对于因工死亡或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职工在办理工伤职工登记后核定其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及丧葬补助金。9.供养亲属抚恤金:用人单位申报供养亲属抚恤金时需填报《天津市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支付审核名册》,提供供养亲属公民身份证明,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出具的供养亲属依靠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证明,供养亲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提供《天津市劳动能力鉴定结论表》原件,孤寡老人、孤儿需提供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四、工伤保险待遇费用结算有关规定1.结算时间及要求:用人单位于每月10日前到分中心办理申报结算手续。分中心为用人单位打印相关待遇核定表,用人单位核对无误后加盖单位经办人章确认。2.支付方式: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伤残补助金、医疗补助金可通过代发机构于每月20日划拨到工伤职工或供养亲属社发账户;其它待遇发放至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代发;联网结算的医疗康复费支付到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费支付到协议配置机构。
连伟祥
2022-03-06 01:42:57活跃答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破产。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优先拨付依法应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3、出境工作的工伤保险关系如果职工被派遣出境工作,依据前往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应当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参加当地工伤保险,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中止;不能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不中止。
龙小艺
2022-01-26 09:35:57活跃答主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市的工伤保险工作,指导各区县和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港保税区、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做好本辖区内的工伤保险工作。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财政、卫生、人事、工商、安全监管等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做好工伤保险工作。
龚子鉴
2022-04-02 20:27:34活跃答主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和主要生产经营业务等情况,分别确定用人单位的行业风险类别。分类行业基准费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职业病危害程度等情况确定。具体标准由市劳动保障部门会同市财政、卫生、安全监管部门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施行。其具体标准可以定期调整。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职业病危害程度等因素,对照规定的费率标准确定用人单位下一年度工伤保险缴费费率,并报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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