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失业保险金如何领取

5条回答来源:维思迈财经2021-11-28

米国超

2022-04-27 22:53:21活跃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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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需要具备: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第三十条规定,失业人员应当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六十日内,持用人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经办机构应当在七日内予以审核,并从核准的次月起开始发放失业保险金。如有疑问,建议你拨打失业保险管理处电话0574—83867212详细咨询。

边双燕

2022-02-28 01:25:59活跃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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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不到。现在的领取条件是1.参加失业保险满1年或者以上2.个人非自愿失业,主动辞职不行3.60日内带身份证、原单位离职证明去单位所属区的社保中心办理失业登记补充:没有离职证明办不了。

米塞林

2022-04-17 11:03:20活跃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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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失业保险是如何计算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标准按照当地市人民政府确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70~80%来确定的,宁波市是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的80%来确定。因此,目前宁波市每月失业保险金为1040元。失业保险金的期限计算也有明确规定,满1年的,可领取2个月失业保险金;1年以上的,1年以上的部分,每满8个月增发1个月失业保险金,余数超过4个月含4个月不满8个月的,按照8个月计算,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必须提醒大家的是,上述期限计算是针对城镇户口的,而农村户口是一次性领取的,领取金额为按相同缴费时间的城镇失业人员可以享受失业保险金总额的一半。二、办理失业登记,需要什么材料在宁波大市范围内,办理失业登记所需材料是一致的:包括劳动合同、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失业人员登记证明书、社会保险中终止缴费通知表、身份证、户口本,一寸近照2张。失业人员本人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携带相关资料到本人户量所在地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次月起领取失业保险金。特别提示:千万别忘记带上完整的劳动合同,包括原先签订的和后来续签的。三、领取失业保险金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1、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满足条件的情形主要有以下:第一,单位单方解除;第二,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第三,其他非劳动者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关于第二项,如果劳动合同到期,单位的新合同标准维持或高于原合同标准,劳动者主动不续签,没有失业金。只有单位不与其续签,或者新合同的待遇标准降低其不续签时才可以申请失业保险金。按上述说法,首先,失业只不过是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必要条件之一,并且这个“失业”还必须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换句话说,如果我们平时是主动离职,或因本人原因并由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这种自愿性失业,是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所以,员工主动辞职时一定要想清楚,这种情况下是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的。2、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是指失业保险必须缴满一年,这一年并非像生育保险一样必须是连续的,中间是可以中断的。只要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时,失业保险已累计缴纳满一年即可。而且,失业人员前次失业时享受待遇期限有剩余的,可与重新就业、缴费后的享受待遇期限合并计算。3、已依照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就是指符合条件的人员要及时去相关部门办理失业登记。而各地情况又有所差别,以宁波市老三区海曙、江东、江北和鄞州区为例:海曙区、江北区办理失业登记,要前往区就业管理处海曙区在顺德路136弄58号晶威大厦三楼、四楼,江北区在人民路272号,江东区和鄞州区可以到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站所办理。

樊振萍

2022-01-26 09:10:05活跃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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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外地城镇户口可在其本人所办的宁波暂住证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也可回其本人户籍所在地办理。外地农村户籍人员在其本人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人员缴费满一年的享受2个月失业保险金,以后每满8个月增发1个月失业保险金。最长不超过24个月。失业人员当月登记,次月享受,按月发放.宁波市目前失业保险金享受标准为每人每月1048,农民合同工一次性生活补助、参加外来务工险人员减半享受。

齐本东

2022-03-09 20:30:09活跃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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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以下规定可以领取1.参加失业保险满1年或者以上2.个人非自愿失业,主动辞职不行3.60日内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带上身份证、户口簿、原单位离职证明去参保所属区的社保中心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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