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水区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4条回答来源:维思迈财经2021-12-20

赵飞蓉

2022-01-23 15:24:12活跃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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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起南京市社会保险缴费比例及金额调整合计单位比例20%2%0.8%0.8%9%32.60%个人比例8%1%0.0%0.0%2%+1011%+10合计28%3%0.8%0.8%11%+1043.6%单位金额394.639.4615.7815.78177.57631.19个人金额157.8419.730049.46227.03合计552.4459.1915.7815.78227.03858.22注:“+10”为大病统筹。附件:关于公布2019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宁人社132号规定,按工程项目为单元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以工程总造价缴费的,费率为1.2%o:以工程总造价中人工成本缴费的,费率为0.8%”。三、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办理退休、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人员,基础养老金按全省上一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832元计算。四、调整后的缴费基数从2019年7月1日起执行。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局2019年7月9日。

赵颖超

2022-04-23 14:17:34活跃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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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9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宁人社199号精神,经市政府批准,现就我市2019年度2019年7月至2019年6月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一参保企业和职工月缴费基数下限为1973元,上限为13678元。二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基数下限为1973元,月缴费额下限为394.6元。三溧水县、高淳县参保企业和职工月缴费基数及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基数,由两县根据省厅文件规定确定。二、企业职工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参照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执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包括大病医疗救助费、生育保险费的月缴费标准调整为140元;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的月缴费标准调整为59元。

龙宣霖

2022-03-18 13:17:13活跃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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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溧水县、高淳县参保企业和职工月缴费基数及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基数,由两县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参加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的单位和职工,其缴费基数按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同步执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的月缴费标准调整为47元;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月缴费标准维持不变。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基础养老金按全省上一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991元计算。

龙巧妹

2022-04-08 16:22:57活跃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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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2019年7月至2019年6月南京市全市不含溧水、高淳区,下同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6200元,维持去年标准不变;月缴费基数下限为2628元,相比去年2400元增加228元,企业实际月缴费额最少增加71.82元,个人实际月缴费额最少增加23.94元。扩展资料:溧水、高淳两区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6200元,与全市上限保持一致;月缴费基数下限按照全市今年缴费基数下限的95%确定,为2497元。从明年7月1日起实现缴费基数上下限与市同标。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医疗以及失业保险缴费标准方面,全市灵活就业人员2019年度参加医疗保险的月缴费标准调整为210元其中含大病救助10元;全市灵活就业人员2019年度参加失业保险的月缴费标准调整为52元。此次调整后,缴纳养老、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最低月缴费额由2019年度的650元增加到735.6元,增加85.6元。发布2019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南京市人力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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