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已核定欠缴

12条回答来源:维思迈财经2020-12-05

边卫红

2022-05-04 04:53:17活跃答主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第六十二条国家机关和依照或者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人事行政部门、财政部门规定。其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各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工伤保险等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人事行政部门、民政部门、财政部门等部门参照本条例另行规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

连保康

2022-02-22 04:37:59活跃答主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龚宇龙

2022-05-08 13:57:55活跃答主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工伤赔偿须经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劳动仲裁三个必经阶段。很多农民工没有劳动合同、工作证等证明,还往往需要劳动关系的认定。医疗费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3.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4.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齐昌广

2022-02-04 09:14:16活跃答主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工伤保险参保范围:凡在我省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民事赔偿情况表》连同民事赔偿调解书等有关文书复。

连乃祥

2022-03-26 18:45:08活跃答主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补缴之后新产生的费用可以报销,补缴之前的费用不能报销,但是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能报销的费用。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第三款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龚小芹

2022-01-27 00:55:05活跃答主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企业缴纳工伤保险费用按当地社保基数和所属行业类别来核定缴费比例,具体比例和基数咨询当地社保征缴窗口。一、工伤保险费是指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依照工伤保险规定的缴费比例缴纳的费用。工伤保险实行用人单位单方缴费制度,用人单位为本单位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在受到工伤事故伤害时由工伤保险基金为其支付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二、用人单位必须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数额,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工伤保险费。

路言莉

2022-04-15 23:16:57活跃答主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政策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条:社会保险费实行三项社会保险费集中、统一征收社会保险费的征收机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可以由税务机关征收,也可以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受理条件:在市直企业等用人单位,未依法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产生保险费拖欠时,应加收滞纳金。办理程序:1、根据《工伤保险费实缴清册》,向欠费单位发出《工伤保险费催缴通知书》;2、受理责任人即时受理。对逾期仍不缴纳的,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3、用人单位补正相关材料;4、初审责任人进行申报核定,并录入相关信息;5、科长复核,进行审核结算;6、初审责任人、科长签字盖章,并加盖申报审核专用章;7、工伤保险科收费;8、建立《工伤保险缴费台帐》。

齐景凯

2022-05-01 17:54:19活跃答主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不管谁申报,补助金一般都是打到公司的账上,因为保费都是公司缴纳的。工伤职工在单位领取补助金。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黄界颍

2022-05-12 02:37:45活跃答主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你问的这个问题属于实务问题。由于各地社保经办机构流程不同,实际中会有些差别。首先需要明确的两个问题:1、关于参保:参保在各地实务中有现场窗口申报审批、网上申报等多种方式。2、关于缴费:从单纯的缴费来说,有现金、支票、银行托收、汇款等多种方式;但如果从征缴机构来说的话,现在有社保和地税等不同机构在执行,具体也有代征、全责征收等多种方式。你举例情形有很多不确定的因素,例如,当天下午缴费,是指的申报手续办完还是连同费用托收都办完,是什么方式完成的缴费,更重要的是:缴费确认时间能否精确到小时,收现金的话能在哪里查到是几点几分,收支票的话还没和银行确认和兑换呢理论上钱还没收到……如此种种,都是实操中的细节问题。当然,一般情况下,社保实务操作中,会尽量按政策规定原则,合理掌握操作认定规则。以下是通用做法,各地根据当地情况会有差异,供参考:对于单位来说,社员卟洅囘头.提到的案例恰恰是一个重大风险隐患,HR要学会规避“首月参保盲区”的风险。首月参保盲区”是我提的一个社保经办实务概念,既包括你举例的情况,也包括那种月底入职由于已经超出社保经办时限而无法参保必须等到次月初参保的盲区阶段。这属于制度尴尬区,也是HR要重点规避防范的,防范盲区有很多技巧,我在课上讲过许多,这里就不赘述,总之,HR要学会主动地安排来规避这类风险。

齐斯文

2022-04-14 01:18:01活跃答主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一、如果认定了是工伤的话,你要求公司按工伤待遇给予你赔偿当然是会胜诉的。二、现在不是要罚单位多少款的问题,而是因为用人单位没有给员工买保险,当这个员工发生工伤事故后,本来应该由社保机构承担的工伤赔偿完全由用人单位来承担,对于员工来说,后果上没有什么不同,仍然是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得到全部的赔偿。三、单位必须给员工买工伤保险的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缴纳工伤保险费。第六十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四、至于对用人单位的罚款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瞒报工资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五、你完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工伤属劳动争议案件,先申请劳动仲裁,再诉讼。有关程序问题可参见最新颁布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齐晓彤

2022-03-28 21:07:12活跃答主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对单位而言,进行工伤保险登记,核定相关数据,缴费的次日生效;对新参保的职工,自完成登记的次日生效。

赵高凌

2022-05-10 15:24:09活跃答主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不服,可以向上一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所属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坐着等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查看其他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