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前工伤退休后工伤鉴定

13条回答来源:维思迈财经2020-09-27

米塞林

2022-05-13 07:51:05活跃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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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的工伤可以拿到赔偿款!是否继续在厂子里工作是要看厂子是否会回聘了。

黄登红

2022-01-26 00:01:52活跃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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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工伤也是有时间的,如果你过了鉴定的时间,就不可能再进行工伤鉴定。

管火金

2022-02-03 20:40:33活跃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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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工伤保险制度改革前发生的工伤,其工伤职工的工伤待遇已按有关规定作了处理,原则上不再重新处理,如老工伤人员现在提出要求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已无实际意义;对已经办理了正常退休的老工伤人员,如旧伤复发,本人要求鉴定的,经单位同意并上报,经劳动鉴定确认属旧伤复发的,除工伤医疗费可以按工伤保险规定全额报销外,其他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待遇不能享受。

齐文瑞

2022-04-10 04:10:29活跃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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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你退休前已经办理了工伤鉴定。那么退休以后就按照以前那个工商鉴定执行就可以了,不需要再进行鉴定。

齐景斌

2022-02-09 09:04:47活跃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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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之前工伤的处理,你应该到单位进行工伤鉴定,然后找单位处理。

黄登花

2022-03-15 08:39:34活跃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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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申请工伤认定,伤情稳定后进行评残。若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则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伤残等级支付你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在解除劳动合同时,还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处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所在单位同时应向你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至于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因各地标准不统一,参照所在地赔偿标准赔偿。若单位未给你参加工伤保险,则上述费用均由单位支付。

辛国艺

2022-03-10 05:45:10活跃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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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是有时间限制的,需要在工伤认定之后的两年内进行鉴定,所以在满足鉴定条件的情况下及时进行鉴定。工伤鉴定是指劳动能力鉴定,需要员工在伤情稳定之后向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依据《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提出申请〕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工伤职工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时限自作出工伤认定结论之日起最长不超过2年。工伤职工本人无法提出申请的,可由其近亲属代为提出。第九条〔提交材料〕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提交以下材料: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第十条〔材料审核〕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及时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因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鉴定工作期限可以延长30日。

边吉才

2022-01-22 22:03:28活跃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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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连业青

2022-05-03 01:19:12活跃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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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与退休没有直接的关连。工伤能否有赔偿,主要看伤残鉴定结果,也是劳动能力的鉴定结果,伤残鉴定由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工伤认定科来做出书面的决定,单位或者个人可去申请。目前工伤条例中规定了这个结果分十级,具体你可查一下当地的《工伤保险条例》,只有评上了级别的,才能相对应的得到赔偿。相反,则没有赔偿了。发生工伤后,先去进行工伤认定,书面定性了是工伤后,再申请伤残鉴定。有的工伤可以评上级别,有的工伤评不上级别的。医疗费用都可以报销,不管工伤有没有评上级别。

黄盛怒

2022-02-01 17:41:35活跃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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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及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及停工留薪期工资。未退休之前可以要求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齐有伟

2022-04-27 14:00:55活跃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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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已经认定的工伤,如果现在办理退休证,当然也可以进行工伤鉴定的,毕竟以前也有工伤证明,我想这种情况下,相关部门应该是可以进行鉴定的。

窦连秀

2022-04-17 15:18:59活跃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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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已经退休,且可以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工伤的赔偿单位是不需要赔偿。

黎盛勇

2022-03-09 03:27:15活跃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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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职工认定工伤后伤‍残鉴定时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工伤享受的待遇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那么工伤保险基金是否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关键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合同的终止是否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情形。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的前提条件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了正式的劳动合同,且合同约定了履行期限,则期满时合同终止,工伤保险基金据此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前提条件是劳动关系存在,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工伤保险基金按此条件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对于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者,要想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待遇,除了以上两种情形,《工伤保险条例》并没有其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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