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3条回答来源:维思迈财经2020-08-29
童蟾素
2022-04-26 18:20:03活跃答主《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自己辞职不符合其中第二条,你不能领取失业金的。
龚巍峥
2022-02-12 16:30:39活跃答主根据《辽宁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沈阳市失业保险金已调整到位,已于2019年2月1日起执行。其中,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皇姑区、大东区、浑南区、于洪区、沈北新区、苏家屯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足1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910元调整到1071元;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0年以上含1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1040元调整到1224元。失业金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1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2由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3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4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5劳动者本人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第四十七条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第四十八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黄盼璐
2022-04-11 08:20:07活跃答主员工领取失业保险金是在缴纳失业保险地区领取。2019年2月1日起沈阳市失业保险金标准如下:九城区: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皇姑区、大东区、浑南区、于洪区、沈北新区、苏家屯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足1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910元调整到1071元;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0年以上含1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1040元调整到1224元。四县市:新民市、辽中县、法库县、康平县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足1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735元调整到861元;领取条件1、被企业辞退、除名、开除的职工2、刑满释放、解除劳教的职工3、辞职、自动离职职工领取材料失业人员本人凭《失业证》到指定的失业保险金申领领取流程每月12日~15日,失业人员本人凭《失业证》到指定的失业保险金申领机构签字,申领当月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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