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市住房公积金

11条回答来源:维思迈财经2021-09-25

连伟杰

2022-03-30 06:26:01活跃答主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黄甲锋

2022-01-14 23:48:26活跃答主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太仓分中心分中心地址:太仓市分中心地址:太仓市郑和西路29号..。

辛国林

2022-02-17 18:49:09活跃答主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太仓住房公积金应该在住房公积金中心啊。具体地址是郑和路和毛太路交界地方。

齐明富

2022-04-25 09:01:40活跃答主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1、如果你的户籍留在太仓那目前是不可以的2、如果你回老家就业,凭外地劳动合同,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存证明3、如果你要把户口迁回老家,凭户口迁移证提取4、租赁住房的,凭阻房合同,完税发票提取以上均需要同时提供身份证,公积金卡,到我中心太仓分中心办理。

窦运荣

2022-04-02 02:10:18活跃答主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公积金提取一般要满足以下条件:,然后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建行网点办理提取手续。审核通过后银行会将款项划转入您名下的建行活期储蓄存折。

连一霏

2022-01-21 08:16:11活跃答主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太仓分中心可上此网站查询上去后点个人公积金查询就行。

黄盛慰

2022-05-16 04:38:11活跃答主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太仓分中中心地址:太仓市郑和西路29号由于系统原因,官方网址及联系方式回答不能提交,下面管网截图和相关办事地点及联系方式,如需要请参考。

车庆云

2022-05-15 11:05:15活跃答主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住房公积金查询的办法:1.登录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查询:进入官方网站通过“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链接,击进入查询页面,输入账号:点击手机桌面的支付宝钱包按钮,打开进入首页;找到“城市服务”按钮打开进入下步操作;在“城市服务”菜单中,找到“公积金查询”按钮;首次操作该项服务时,需要先进行授权确认;授权完成后,即可点击“个人查询”按钮;按系统提示输入身份证号码,查询密码;进入界面后即可等待系统提供具体数据。

堵新心

2022-03-01 10:02:15活跃答主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提取的条件:,然后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建行网点办理提取手续。审核通过后银行会将款项划转入您名下的建行活期储蓄存折。提取的材料:1、单位出具的《太仓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和《太仓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2、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及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3、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所购住房的房地产权证、提取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

齐晓勇

2022-04-26 03:43:47活跃答主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4、离休、退休的;5、出境定居的;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以下材料:1、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先由所在单位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2、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3、准予提取的,到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各地公积金中心对公积金提取规定了不同的条件、流程,请咨询当地公积金中心。

齐景岳

2022-03-06 01:25:17活跃答主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啊。公积金提取条件:1、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3租房自住的;4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发生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5遭遇突发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2、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1离休、退休的;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3出国定居或到港、澳、台定居的;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仍未就业,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5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男性已满50周岁、女性已满45周岁,且家庭生活困难的;6非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离开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籍迁出本市的;3、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由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查看其他回答